湖南党史陈列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

 文章来源:办公室 作者: 时间:2019-12-10 10:52:27

  一、宗旨

  “博物馆之友”是为了支持、帮助和赞助博物馆而建立的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。“湖南党史陈列馆博物馆之友”的任务在于联系群众,向社会推介湖南党史陈列馆的展览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要求;了解社会动态和文物展览信息,帮助博物馆开展业务工作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。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使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,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。

  二、入会条件

  凡热心博物馆事业,支持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均可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成为“湖南党史陈列馆博物馆之友”会员。

  三、会员权利

  (一)普通会员

  1.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。

  2.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公众讲座。

  3.优先参加我馆举办的教育活动。

  4.受邀出席我馆学术讨论会等学术活动。

  (二)荣誉会员

  对本馆及社会有杰出贡献者,可成为本馆博物馆之友荣誉会员,享受普通会员的全部权利,并可享有:

  1.受邀出席展览的开幕式。

  2.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在本馆微信公众号、馆刊等相关刊物上给予发表。

  四、会员义务

  1.自觉遵守湖南党史陈列馆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  2.参加湖南党史陈列馆相关会员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。

  3.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宣传博物馆文化。

  4.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
  5.凭证享受各项权利,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。

  五、入会手续

  1.普通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咨询台填写“湖南党史陈列馆博物馆之友”申请表。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“湖南党史陈列馆博物馆之友”证件。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。

  2.荣誉会员由本馆向符合条件的人士发出入会邀请,暂不接受主动报名。

  六、会员管理

  1.“湖南党史陈列馆博物馆之友”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本馆办公室负责,各类会员所拥有之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  2.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,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,有效期满则需提出申请,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。

  七、本章程自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核准后,自下发至日起生效。

  八、本章程由湖南党史陈列馆制定并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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